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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专项抽检4批次产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8-01-24 13:59:57

  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宣文)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专项监督抽检。昨天,抽检结果公布,4批次产品不合格。
据悉,本次监督抽检普通护肤类、特殊用途类(宣称祛斑、美白产品)、洗浴类、染发剂等种类化妆品,涉及被抽样单位60余家,共计抽检样品132批次,合格128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7.0%。
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中,2批次甲醇不合格,1批次砷不合格,1批次丙烯酰胺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信息为:宁波市江北元影美发店的柏乐丝染发膏(亚麻色)被检出甲醇含量超标,超出标准值1.8倍;宁海县罗跃忠追发美发店的中媄染发膏(酒红色)被检出甲醇含量超标,超出标准值2倍以上;余姚市艾莱娜化妆笔有限公司的MINISO壹加壹珠光带刷眼影笔(古铜色)被检出砷含量超标,超出标准值7倍;奉化市新宠儿母婴用品店的芷御坊无患子洗沐二合一被检出聚丙烯酰胺超标,超出标准值13.8倍。
据了解,甲醇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具有明显的麻醉作用,可引起脑水肿;聚丙烯酰胺超标可致癌;砷分为有机砷和无机砷(统称为总砷),其中无机砷已被国际癌症研究所列入一类致癌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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