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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批次进口食品化妆品被拒入境
发布时间:2017-03-30 14:48:02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今年1月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名单,共有403批次产品因为质量问题或标签不合格等原因而被拒绝入境。其中不乏包括来自韩国、日本等地的多个“大牌”商品。

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这些不合格商品包括韩国的保湿乳、喷雾;日本的海鲜面、乌冬面;澳大利亚的配方奶粉;斯里兰卡的绿茶、红茶等多批次产品。

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贴中文标签才能上架,同时必须随商品携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按照要求,食品标签的中外文需一一对应。

如果是购买进口化妆品,首先要查看中文标签。正常途径进口化妆品(离境免税化妆品除外)应带有中文标签,其列明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保质期、净含量、全成份表等基本信息。其次是查看进口化妆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正常途径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向销售商索取查看。最后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通过数据查询系统查询并核对进口化妆品产品名称、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地址、在华批准进口文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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